Wednesday, January 05, 2011

送人的禮物

婀,這個...有人來追討10年前送我的禮物噎...禮物已經不在了,追討人很生氣的說東西很貴勒,不需要為何不還她。

是說...東西送人的,管理權限就不該過問了吧?

看來每天都有驚恐的事發生,2011 年 blog 大概不寂寞了...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追討10年前的禮物的確有失公平

emilyK said...

喔剛剛上面那是我啦~哈哈哈

tenpura said...

哎呀追討禮物的事情不是我能控制的呀...